淮安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時間:2022-01-2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淮安市公安局編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淮安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存在任何疑問,請聯系淮安市公安局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地址:淮安市生態新城玉蘭路6號,郵編:223001,電話:0517-8133036,電子郵箱:haga_zwxxgk@163.com)。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淮安市公安局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及國家、省、市關于政務公開有關要求,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持續發力,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主動公開。一是發揮主陣地作用。全年,及時更新市公安局職能架構、領導人員信息、財政預算和決算、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等各類政務信息1058條。二是優化公開欄目設置。新增公開事項2項,突出重點信息公開,完善系統功能,提升欄目實用性。三是規范政策解讀。結合疫情防控、為民服務、打擊犯罪、道路交通管理等群眾關注熱點問題,運用圖文、問答、動畫、媒體等多種通俗易懂的形式,政策解讀12篇。四是提升新媒體運維。規范14家政務新媒體運維管理,發布信息12536條,點擊量2300萬次。五是加強政民互動。通過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在線訪談、政府信箱、政務熱線、警營開放等形式與群眾、企事業單位互動交流1萬余人次。

          (二)依申請公開。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辦理,完善收轉、登記、擬辦、審核、發布等流程,最大限度推進公開,保障群眾知情權。2021年,市級公安機關共接受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7件,較2020年大幅下降,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和時限依法答復,被行政復議1起,被行政訴訟1起,未出現被糾錯和敗訴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進一步規范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發布機制、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制、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機制和政府信息公開動態調整機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并根據部門職責變化及時進行動態更新調整,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嚴格落實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行政公文標識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屬性,主動公開的同步制作、發布政策解讀。

          (四)平臺建設。依托淮安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作為正式發布平臺,推出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公告公示、文件公開、政策法規、政策解讀、社會治安、交通出行、調查征集等多個欄目,進一步增強政民互動交流,滿足各類信息公開需求。深化網上辦事大廳建設,提供數字化查詢、辦事、監督、交流新平臺,方便群眾“掌上辦、預約辦、快捷辦”,優化行政權力、公共服務清單辦理流程。

          (五)監督保障。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和承辦工作體系,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市公安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明確專職工作人員2人、兼職工作人員1人。建立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群,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效率。2021年,市公安局共組織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10次,指導、培訓工作人員160人次。同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全局綜合考核。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  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條  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406731

          第二十條  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3292984

          行政強制

          33204

          第二十條  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38.91

           

           

            三、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

          益組織

          法律服

          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復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17

          0

          0

          0

          0

          0

          17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淮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不足。一是對政務公開新政策、新要求學習貫徹還不夠深入。二是在實際工作中,主動公開力度不夠大。三是基層政務公開人員業務水平不高。下一步,我局將按照省、市政務公開工作部署要求,進一步增強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意識,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努力回應群眾期待和需求,發揮各平臺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發揮政府信息的服務作用。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信息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