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增強安全監管檢查工作的計劃性和有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 第9號)《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江蘇省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管執法實施辦法(試行)》(蘇應急函〔2023〕115號)和《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淮安市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22〕1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安全生產狀況和本局監管執法力量實際情況,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通過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法定職責,進一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突出抓好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專項整治,著力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及時有效消除事故隱患,進一步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目標任務,為淮安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主要任務
按照省、市安全生產監管分級分類有關規定,根據本部門監督檢查職責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數量、分布、生產規模及其安全生產狀況,以及執法車輛、技術裝備配備和執法經費情況,重點抓好各縣區(園區、開發區)執法計劃之外的重點企業,以及安全生產條件較差、規章制度不落實、容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單位及群眾舉報的相關單位,專項整治、聯合執法和重點時期全市安全專項檢查確定的檢查單位。
進一步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效,著力辦理“行刑銜接”等有影響的大案要案,著力加大媒體曝光力度,強力震懾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做到重大事故隱患立案率100%,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率100%,執法系統使用率100%,典型案例的報送率、合格率100%,“可視化”執法記錄儀使用率100%,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維持率100%。
三、工作原則
(一)強化協調聯動配合。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一盤棋”思想,相關業務處室要加強同執法監督局的協作配合,配合執法監督局完成好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執法監督局要主動加強同相關業務處室的溝通聯系,切實提升執法的精準性。相關業務處室在日常監管中發現違法線索的,應及時將相關線索按程序移送執法監督局依法查處,共同提升監管執法質效。執法監督局要強化市、縣兩級執法隊伍的協調聯動,形成上下聯動、同心協力的常態化協調聯動機制,協同打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提升安全生產執法的震懾力和影響力。
(二)深化分類分級執法。按照減少執法層級、不重復執法的要求,實施分類分級執法,推進精準執法和依法履職相結合,依托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系統和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系統,先分類、后分級,將監管職責范圍內的企業劃分為不同類別,合理劃分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執法事權,解決多層級重復執法,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企業執法檢查的頻次,減少多頭執法,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堅持“全覆蓋”和“雙隨機”相結合,明確重點檢查企業的范圍、數量、名稱及其所屬行業領域,按確定的周期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對于重點檢查企業以外的一般檢查企業,采取“雙隨機”方式執法抽查。堅決杜絕隨意執法、選擇性執法。
(三)聚焦重點行業領域。緊緊圍繞安全生產中心工作,聚焦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粉塵涉爆、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領域,緊盯固有風險點多、重大風險突出、管控能力不足、易形成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將行業領域重大隱患全部納入執法重點檢查內容,強化吊裝作業、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大型檢維修、危險場所動火作業和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風險管控,有針對性地消除習慣性、傾向性、苗頭性風險隱患。盯牢兩會、春節、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不放松,切實履行好監督執法職責。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市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格實施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既要破解多頭重復執法,又要防止形成監管盲區。確保所有執法檢查行為使用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系統。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行“三位一體”執法模式,防止執法簡單化、“一刀切”。堅決杜絕“為了處罰而處罰” “以安全執法檢查名義亂罰款亂攤派”等現象的發生。
四、實施期間及人員
(一)本計劃實施期間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監督檢查力量
市執法監督局為市應急管理局專門執法機構,在崗人員22人,實際納入本計劃執法人員20人,納入率90.9%,符合專門執法機構納入計算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冊人數90%的要求。執法車輛由市公車平臺予以保障,執法經費由市本級財政保障。
五、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測算
(一)總法定工作日
年度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數(366)-休息日(104)-全年法定節假日(11)=251個工作日。
總法定工作日:年度法定工作日(251)×執法人員數量(20)=5020個工作日。
(二)其他執法及非執法工作日
其他執法工作日包括開展市政府或者省應急管理廳安排的執法工作任務;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參加重點時期全市安全專項檢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所占用的工作日。
非執法工作日包括參加機關值班、學習、培訓、考核、會議、檢查指導下級應急管理部門工作,以及參加黨群活動,休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所占用的工作日。
參照前3個年度的統計平均數,結合機構改革后工作實際,測算本年度其他執法工作日為2436個、非執法工作日為1669個。
(三)監督檢查工作日
監督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5020)-其他執法工作日(2436)-非執法工作日(1669)=915個工作日。
六、監督檢查
以敢為善為、勇挑大梁的堅定自覺,結合我市實際科學確定監督檢查企業數。其中,重點監督檢查企業160家,占年度監督檢查企業數73%,符合重點檢查比例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一般檢查企業59家,占全年監督檢查計劃27%。
按照重點監督檢查企業每家次2至3人,每次2至3天的標準;一般檢查企業每家次2至3人,每次1至2天的標準,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一)重點監督檢查工作安排(見附件1)
1.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監督檢查。檢查6家。監督檢查工作日:6家×2人×2日=24個工作日。
2.非煤礦山企業監督檢查。檢查4家。監督檢查工作日:4家×3人×2日=24個工作日。
3.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監督檢查。檢查66家(含工業園區所有在營化工企業)。監督檢查工作日:66家×3人×2日=396個工作日。
4.工貿企業(涉及金屬冶煉、使用危險化學品、粉塵涉爆、有限空間的等級C及以上企業)。檢查58家。監督檢查工作日:58家×2人×2日=232個工作日。
5.近3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檢查10家。監督檢查工作日:10家×2人×2日=40個工作日。
6.2023年發現存在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檢查16家。監督檢查工作日:16家×2人×2日=64個工作日。
(二)一般監督檢查工作安排(見附件2)
1.依據《關于印發江蘇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事項清單(第一版)的通知》和省應急管理廳《關于線上填報2024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暨召開市級填報人員培訓會的通知》《省應急管理廳 關于印發〈江蘇省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3年版)〉》等文件要求,圍繞“事項清單”隨機按20%比例抽查35家企業(抽取175家等級C及以上類型企業供抽查,具體名錄見附件3)。監督檢查工作日:35家×2人×1日=70個工作日。
2.安全評價機構監督檢查。去年在我市從事中介服務的機構8家,檢查8家。監督檢查工作日:8家×2人×2日=32個工作日。
3.安全培訓機構監督檢查。全市16家,檢查16家。監督檢查工作日:16家×2人×1日=32個工作日。
合計總執法工作日914天,與計劃總執法工作日915天近似相等。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實執法“三項制度”。按照《江蘇省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標準》,全面配備使用“可視化”執法記錄儀,綜合運用文字記錄、音像記錄等方式,實現現場執法和案件辦理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案件內審機制,實行“先內審再法審”,行政處罰案件經內審通過后,再提請法制審核。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按照“誰執法,誰報送”原則,由市執法監督局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后5個工作日內,將處罰決定內容報市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處統一公示。發現公開的執法信息不準確或行政行為被撤銷、糾正的,應當及時撤回或更正。
(二)全面推行“三位一體”執法模式。堅持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相結合,在監督檢查中實行“執法告知、現場檢查、交流反饋”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操作員工全過程在場”和“執法+專家”的“三位一體”執法工作模式。提前做好現場檢查方案,檢查前進行執法告知;檢查中企業有關人員必須全過程在場,客觀規范記錄檢查情況,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要及時立案,全面客觀公正開展調查、收集證據;檢查后與企業進行交流反饋,注重適用法律的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詢和整改指導。對檢查中發現存在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安全問題,及時移送并形成記錄。
(三)密切行刑銜接。嚴格貫徹實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危險作業行為刑事責任追究力度。發現在生產、作業中有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設備設施,或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或拒不執行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設備設施場所、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的執法決定,或未經依法批準或許可擅自從事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等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的情形,具有導致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行為,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移送,堅決糾正有案不送、以罰代刑等問題。對其他涉及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序規定,及時移交查辦。
(四)嚴格監督檢查紀律。監督檢查人員要認真學習并嚴格貫徹落實《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執法職責,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得玩忽職守、超越職權、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公務活動守紀回執等相關規定。嚴格依法行政,切實增強執法檢查實效性,緊緊抓住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不放,不斷推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不依法履職或者違反權限不作為、亂作為的,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五)創新執法方式。一是實行精準監管執法。執法檢查前編制檢查方案有針對性地檢查;二是建立“互聯網+監管”和探索“非現場”執法工作機制,推進執法信息平臺系統建設,實現執法工作管理、過程監控、裁量判定、統計分析、數據推送的實時化;三是涉及技術性較強的專業檢查,聘請相關專家參與。四是推行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安全生產承諾制、邀約式執法檢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
(六)注重普法宣傳教育。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各處室、單位要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融入監督檢查全過程,把監督檢查與普法宣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結合案情充分釋法說理,闡明相關法律依據和救濟途徑,提高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增強企業和社會公眾安全生產法治意識,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時,強化對安全生產違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每月實名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鞭策警示企業,提升執法震懾力。
附件:1.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名錄庫
2.一般監督檢查企業名錄庫
3.抽查企業名錄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