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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問答】《淮安市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4-05-31    來源:市工信局  字號:[ ]  

          一、為什么出臺《評價辦法》?

          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是省政府工作部署,旨在優化產業發展要素資源配置,促進企業提質增效。我市現行的評價文件將于20257月有效期止,亟需出臺新的文件。

          二、哪些企業需要參與評價?

          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占地3畝及以上的規下工業企業。

          三、評價體系是什么?

          指標權重:

          畝均稅收45%、畝均銷售收入35%綠色發展20%。在安全生產、節能降碳、科技創新等方面設置加分項,減分項由各縣(區)自行設置。

          計算公式:


          企業各指標值

          企業綜合評價得分=∑  —————— ×權重+加(減)分項

          各指標基準值


          (說明:綠色發展是指企業單位能(電)耗稅收;各項評價指標的基準值均參照各縣(區)企業上年度該項指標平均值2倍左右設定)

          四、評價結果分為幾檔?

          A類——優先發展類,即總得分位列各縣(區)前20%的企業。

          B類——鼓勵提升類,即總得分位列各縣(區)20%(不含)—60%(含)的企業。

          C類——監管調控類,即總得分位列各縣(區)60%(不含)—95%(含)的企業。

          D類——落后整治類,即總得分位列各縣(區)后5%的企業。

          T類——不適合評價類,指水、電、氣資源要素供給企業、投產不到2年的新辦企業及各縣(區)認定不適宜參評的企業。

          五、評價結果有什么應用?

          市級層面鼓勵各縣(區)、各省級以上開發園區結合自身實際,在評價結果基礎上探索實施差別化政策。